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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號設立、變更、停業、復業、解散、註銷等登記業務。
工廠登記、特許事業登記、出進口廠商登記、其他各項登記。
| 公司設立應備文件 | 行號設立應備文件 | 台北市設立地點之注意 | 台北縣設立地點之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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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負責人身份証影本、戶籍謄本。
二、各股東身份証影本。 三、建築物及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四、所有權人身份証影本、租賃合約書、房屋稅單。 五、提供五個想要設立公司的名稱 1. 2. 3. 4. 5. |
一、負責人身份証影本、戶籍謄本。
二、建築物及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三、所有權人身份証影本、租賃合約書、房屋稅單。 四、提供五個想要設立公司的名稱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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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如註明店舖、一般零售業、辦公室、一般事務所等) 二、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不符(如註明住宅、集合住宅等)須 符合下列核准條件: (1) 分區使用用途為住三以上 (2) 面臨八米以上道路(使用分區為商業區者不受限) 證明文件: (1) 分區使用證明 (2) 使用執照平面圖 (3) 建物謄本 (4) 配置圖 (5) 平面圖 (6) 地籍圖 (7) 套繪圖 三、同址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其中斷營業未滿二年且營業項目用途相當。 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
一、五層樓以下建築物:原則上皆可登 記證明文件: (1) 分區使用證明、建物謄本 (2) 建築物使用執照 二、五層樓以上建築物: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如註明店舖、一般零售業、辦公室、一般事務所等) 證明文件: (1) 建築物使用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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