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發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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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輸出入業設立申請

 

CB01081 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製造業
CB01091 魚槍製造業
CB01101 管制刀械製造業

F213131 魚槍零售業
F213141 管制刀械零售業
F401091 槍砲彈藥刀械輸出入業

JA02061 槍枝保養業

設立申請
 

如有問題 請直接與專員 顏先生聯絡 02-8925-6666分機21

 

申請登記經營項目

ˇ

 F401091

1. 槍砲彈藥刀械輸出入貿易業

警政署

 JA02061

2. 槍枝保養業

警政署

 CB01081

3. 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製造外銷業
   (需要有工廠登記證)

警政署

 CB01091

4. 製造魚槍內銷、外銷業
   (需要有工廠登記證)

警政署

 CB01101

5. 管制械製造業
   (需要有工廠登記證)

縣(市)警察局

 F213131

6. 魚槍零售業

警政署

 F213141

7. 管制械零售業

縣(市)警察局

需要提報[槍砲彈藥刀械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內政部指定警政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提報各縣市政府警查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書]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47 條   非公務機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之: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
二、違反第十九條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
四、違反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規定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
 

第 48 條    非公務機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八條或第九條規定。
二、違反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或第十三條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
四、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或未依第二項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
 

 

槍砲彈藥(含主要組成零件)部分-內政部警政署

刀械部分相關表單請洽公司或工廠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連絡窗口
 

司法院家事事件公告查詢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注意事項
一、 法規依據: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3條(內政部111年11月15日台內警字第11108732942號令修正公布)


二、 應檢附文件:
(一)經濟部核准設立之文件(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並加蓋公司圖章及負責人章。
(二)經濟部核准之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核定書。
(三)申請槍砲彈藥刀械製造業務者,應檢附工廠登記證影本。
(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五)司法院家事事件公告網站查詢後列印紙本,並加蓋公司圖章及負責人章。
(六)公司負責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附註: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3條:
1 廠商經營槍砲、彈藥輸出入貿易、主要組成零件製造外銷或製造魚槍內銷、外銷及槍枝保養營業項目者,應檢具申請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公司申請時,應另檢附經濟部核准之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核定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檢附影本者,應加蓋公司圖章及負責人章。
2 前項廠商申請許可時,其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一、犯故意殺人、重傷害、強盜、搶奪、妨害性自主、擄人勒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或本條例等案件經判決有罪確定,或犯上開規定以外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三、施用毒品或管制藥品以外迷幻物品之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行為,經二次以上裁定處罰確定。
3 經許可之廠商,其負責人違反本條例規定經起訴者,自起訴之日起,暫停受理該廠商第十四條第一項之申請;其負責人經無罪判決確定者,得依第十四條第一項定申請。

 

申請書
供外銷者,應檢附外商訂單或足資證明其製造外銷之文件,並附中文譯本;進口者,應檢附契約書或委託書

槍砲、彈藥型號、型錄一式六份及數量明細表
公司或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正本或影本;檢附影本者,應加蓋公司、工廠圖章及負責人章
 

備 註:
經許可購置槍砲、彈藥者,應於購置持有之翌日起七日內,由機關(構)、學校、團體代表人、負責人或持有人持向機關(構)、學校所在地、主事務所所在地、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查驗給照,並列冊管理。
 

製造供外銷之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製造完成應經公司或工廠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查驗後,始得出口。並於出口之翌日起二十日內,檢附出口報單副本(出口證明聯)報查驗之警察局備查。
 

進口、製造魚槍完成後,應向公司或工廠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核發查驗證,始得於經合法營業登記經營相關營業項目之體育用品社、魚具店及潛水器材社等商店陳列、販賣。

 

 - 內政部警政署-槍砲彈藥簽審通關業務系統

如有公司設立問題 請直接與專員 顏先生或潘小姐聯絡 02-8925-6666分機21 或 分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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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保安科  10058 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7號  02-23219011-(6226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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