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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設立辦事處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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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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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申請在台辦事處是否一定要報薪資及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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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是費用中心,是不能有收入的,最好不要用辦事處的台幣帳戶收取台幣,但是外國總公司匯入營運金、將營運金用來支付辦事處開銷,那是沒問題的。
如果您有用辦事處帳戶發薪水、給租金的話,那就務必要申報各類所得扣繳申報,在每年一月申報。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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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申請在台辦事處是否一定要
報稅?需不需要做辦事處帳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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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營業稅不需要因為不能營業。
2. 各類所得扣繳申報,在每年一月申報。
3.
營利事業所得稅要申報,所得稅法沒有一條規定外國公司辦事處,不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4.
需不需要做辦事處帳務,這要看母公司,建議一開始就要記帳以免日後母公司,忽然要查辦事處的帳務,這樣會無法處理因為當初的單據憑證都不會有留存或有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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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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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在稅務上有沒有需要注意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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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幾項事情
1.
不要用辦事處的中文名稱為法律行為,法律行為必須中英文並陳
2.
不要用辦事處的台幣帳戶收取台幣,那可能會被認為是收入而有漏報問題
3.
辦事處登記後,切記要到國稅局申請稅籍編號,每年五月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即便不要繳納稅金也要申報)(沒有法源依據辦事處事可以不用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例如辦事處銀行帳戶有利息收入也要申報)
4.
不要用辦事處操作可能避稅的違法之虞行為。
5. 相關法令
財政部民國 75年09月02日台財稅第7558643號
主旨: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設立之聯絡處,為其總機構辦理採購業務,如無對外營業,得免予辦理營業登記。其國外總機構匯入之採購費用,不屬營業稅課徵範圍,並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說明:二、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有相同情形者,由總公司匯入之採購費用應一致辦理。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聯絡處或分公司,如僅為其總機構辦理採購業務,尚非屬銷售勞務性質,其國外總機構按實際需要匯入之採購費用,並非該聯絡處或分公司在我國境內銷售勞務之銷售額。
財政部76年05月02日台財稅第7586964號
外商在我國境內之連絡處無營業者免辦登記但應報備
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設立之連絡處,如僅為其國外總機構從事採購、驗貨及連絡通訊等工作,無對外營業者,依本部75年9月2日台財稅第7558643號函釋,可免辦理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惟仍應向該管稽徵機關報備,收付款項應按規定記帳,並依法取得外來憑證或辦理扣繳。至有營業外收入者,仍應依法辦理結算申報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或未分配盈餘申報者,另徵滯報金或怠報金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促使營利事業依限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或未分配盈餘申報,所得稅法明定營利事業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或未分配盈餘申報者,另徵滯報金或怠報金。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08條及第108條之1規定,營利事業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申報者,稽徵機關將填具滯報通知書通知營利事業限期補辦申報,營利事業於接到滯報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補辦申報者,稽徵機關按核定應納稅額或應加徵之稅額,另徵10%滯報金,滯報金的金額,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最低不得少於1,500元;營利事業如未於稽徵機關通知期限內補報者,經稽徵機關依查得資料核定其所得額或未分配盈餘者,按核定應納稅額或應加徵之稅額,另徵20%怠報金,怠報金的金額,最高不得超過90,000元,最低不得少於4,500元。
該局舉例,A公司未依規定辦理95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經查得A公司95年度有銀行存款利息收入3,000元,爰核定當年度未分配盈餘「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3,000元及未分配盈餘3,000元,因A公司未依限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且未於接到滯報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補辦申報,除補稅300元外,另加徵怠報金4,500元。
該局呼籲,營利事業應依規定期限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或未分配盈餘申報,以免遭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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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可以做生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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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只可談生意,生意談成後合約要跟母公司簽約,辦事處不能代收任何貨款,或代付任何款項,以免違反法令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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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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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需要取一個繁體中文名稱嗎?可用英文名稱設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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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前面要加上國別如(美商貝爾有限公司),不行以英文名稱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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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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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國外有一家類似於台灣的商行(企業社)或是協會可以來台灣設立辦事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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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法規規定一定要是公司法人,才能來台灣辦理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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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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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如為外國人時有特別需要注意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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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護照影本並在上面寫上
1.居住地址
2.中文姓名
3.親自在上面簽名
我們會幫您刻公司大章及代表人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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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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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需要一個公司登記地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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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必需要能合法設立公司的地址,要提
1.供租賃合約書(影本)
2.最近一期之房屋稅單(影本)
3.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
可以跟直接跟我們承租,辦事處設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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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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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辦事處如有要變更需要給貴所那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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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統一發票編配表(正本)
B.原設立辦事處之大小章
C.最近一次經濟部發的公文影本及登記表
D.其他變更應備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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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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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的代表人可以申請工作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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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的代表人如果不是台灣人,可以跟勞動部申請工作證, 請自行跟勞動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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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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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的代表人有申請工作證,每年都要報薪資所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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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每年一月份要報薪資所得,工作證申請展延時會需要提供報稅資料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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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的代表人就一定可以申請通過請工作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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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工作證申請跟辦事處申請是兩件事,會不會核准通過工作證一切要看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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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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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與你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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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發記帳士事務所
電話:(02)8925-6666分機21 專員:顏先生
地址:23449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64號4樓
或使用LINE請加入LINE
ID:89256666
WeChat ID:LF89256666
跟我們聯絡取得更詳細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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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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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來台設立辦事處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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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來台設立辦事處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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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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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股份)/有限公司在臺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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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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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商業司,國稅局,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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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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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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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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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為外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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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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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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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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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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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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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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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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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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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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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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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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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登記在符合商業規定的地址(我們有提供地址租賃服務) |
設立前
需要開立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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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事先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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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是否需要到
國稅局簽字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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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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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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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可以是外國人,不一定要在台灣有居住所,不得為大陸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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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或負責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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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為大陸人士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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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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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來台設立辦事處是否有資本額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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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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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來台設立辦事處之稅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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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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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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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不可以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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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VAT)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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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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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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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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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餘分配扣繳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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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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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餘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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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有不能有營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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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餘不分配加徵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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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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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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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來台設立辦事處辦理流程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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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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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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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公司執照驗證
2.代表人授權書驗證
3.辦事處設立
4.稅籍註冊1天
合計約14-18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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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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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來台設立辦事處,設立時需
驗證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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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時需驗證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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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公司執照
2.訴訟及非訴
訟代理人授權書驗證(如為外文需要翻譯一份繁體中文版) |
外交部-台灣駐外單位查尋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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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來台設立辦事處人員可否申請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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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外國人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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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
在台辦事處需要有實質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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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申請工作證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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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來台設立辦事處公司員工可否申請勞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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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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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設立申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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